本文以“砸玻璃”为比喻,阐释有限责任公司独立人格原则:股东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担责,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、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,需承担连带责任。对比新旧《公司法》第23条,新增股东控制多个公司时的横向法人人格否认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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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以“砸玻璃”为比喻,阐释有限责任公司独立人格原则:股东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担责,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、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,需承担连带责任。对比新旧《公司法》第23条,新增股东控制多个公司时的横向法人人格否认规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