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澄清一个常见概念错误: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自然人,不能是公司。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称为执行事务合伙人(可由法人合伙人委托代表),个体工商户对外代表称为经营者。提醒注意企业信息查询网站可能存在的字段关联错误,避免误用“法人”概念。
公司研究 - 文章列表(第 3 页,共 13 篇)
本文探讨如何通过债权转让规避仲裁协议。依据《仲裁法》解释第9条,满足债权债务转让的大前提下,若受让方明确反对原仲裁条款,可排除仲裁约束,转为诉讼。但《民诉法解释》第33条未提及“反对”,存在争议。提醒:合同中约定“不得转让”可防范此操作。
本文解读新公司法对老公司的出资调整要求: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公司,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认缴期限超过5年的,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至5年内(即2032年6月30日前缴足)。剩余期限不足5年的无需调整。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