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在同一案件中可以代理几个当事人?

本文分析律师在同一案件中能否代理多个当事人:原则是不得代理有利益冲突的双方。具体而言,原告与被告不可同时代理;多名原告一般可以;多名被告需视是否相互推诿;涉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时不可同时代理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可酌情代理。

这估计是个很冷门的问题。

原则是不能同时代理有利益冲突的双方,原因很明显,如果同时代理,那你代表谁的利益? 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有这么几种排列组合:

1、原告、被告

2、原告、原告

3、被告、被告

4、原告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

5、原告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

6、被告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

7、被告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

第1种情况不用说,不可以同时代理;

第2种情况,一般不会有利益冲突,可以同时代理;

第3种情况,不一定,有可能是同时对抗原告,也可能是互相推诿责任;

第4种情况,有独立请求权说明既不支持原告也不支持被告,有利益冲突,不可以同时代理;

第5种情况,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般是辅助原告或被告,一般是想让对方作证,不一定会支持谁,支持原告可以同时代理,不支持原告,对方也不会委托,从这个角度说,可以同时代理;

第6种情况,同第4种;

第7种情况,同第5种。

附: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五条

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,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,有权提起诉讼。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,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,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,可以申请参加诉讼,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。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,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。